您现在的位置: 全球IP通信联盟 >> 技术讲座 >> 技术专栏 >> 正文

IP语音网关“上下车”功能操作流程

[2008-2-18 15:13:55] 关键字:IP语音,网关

欢迎订阅周刊:    周刊回顾         【繁體中文】【字体:


  • 名词解释:

    FXO(Foreign eXchange Office),是用来连接局端设备与交换机内线来使用,可以送出DTMF信号与拨号动作,所以能连接局端的电话线,也可以认为FXO的功用就是用来连接外界电话线路,业界常见的说法就是用来作“上下车”使用。

    举例说明:

    如下图所示,如果A点的使用者,通过网络电话拨接的方式连接到B点的语音网关,然后利用B点的对外电话线路往外拨,藉此达到以市内电话的计费方式拨接到B点当地电话用户C的目的,而这个动作就是下车。

    反之如果B点的当地电话用户C,透过电话拨接到B点的FXO口,然后利用INTERNET网络转接回A点,这就是上车。



    “下车”的流程描述:
    A呼叫B时,B的VoIP线路没有被占用,B端IAD收到来电信息,
    ⑴软件判断是否开启无条件下车功能:
    ⑵若开启了无条件下车,软件再判断FXO口是否被占用
    ⑶如果被占用,则无法下车,通话终止;
    ⑷若FXO没有被占用,软件继续判断是否开启了任意下车功能
    ⑸若未开启,就下车到软件设置的固定号码C;
    ⑹若开启了任意下车,报提示音“输入个人密码”
    ⑺密码输入正确时,报提示音“拨电话号码”,再拨C的号码
    ⑻若密码输入错误,则重新提示输入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过3次时,报提示音“谢谢您的使用”,终止通话。
    ⑼若未开启无条件下车,软件判断FXS口是否被占用
    ⑽若没有被占用,FXS口所接电话响铃
    ⑾响铃次数未达到M次(M为软件设置响铃次数)时,有人接听,则A和B进入通话状态
    ⑿若A是为了下车,则B端接听方按键“*#*”切断FXS通路,然后进入⑷--⑻
    ⒀若响铃M次还没有接听,然后进入⑷--⑻
    ⒁若FXS被占用,IAD的VoIP指示灯闪烁
    ⒂软件判断FXS口和FXO口是否连接
    ⒃若连接,则报忙
    ⒄若未连接,则自动接通A和B
    ⒅A和B进入通话
    ⒆若A是为了下车,则B端接听方按键“*#*”切断FXS通路,然后进入⑷--⑻。
       
    “上车”的流程描述:
    C呼叫B,B的PSTN 线路未被占用,IAD收到来电信息,
    ⑴软件判断是否开启无条件上车功能
    ⑵若开启了无条件上车,软件再判断VoIP通道是否被占用
    ⑶如果被占用,则无法上车,通话终止
    ⑷若VoIP通道未被占用,软件继续判断是否开启了任意上车功能
    ⑸若未开启,就上车到软件设置的固定号码或者快捷号码A;
    ⑹若开启了任意上车,报提示音“输入个人密码”
    ⑺密码输入正确时,报提示音“请报电话号码或者快捷号码,以#号结束”,拨A的号码或者快捷号码
    ⑻若密码输入错误,则重新提示输入密码,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过3次时,报提示音“谢谢您的使用”,终止通话。
    ⑼若未开启无条件上车,软件判断FXS口是否被占用
    ⑽若没有被占用,FXS口所接电话响铃
    ⑾响铃次数未达到M次(M为软件设置响铃次数)时,有人接听,则C和B进入通话状态
    ⑿若C是为了上车,则B端接听方按键“*#*”切断FXS通路,进入⑷--⑻
        ⒀若响铃M次还没有接听,则进入⑷--⑻
    ⒁若FXS被占用,IAD的PSTN指示灯闪烁
    ⒂软件判断FXS口和VoIP通道是否连接
    ⒃若连接,则报忙
    ⒄若未连接,则自动接通C和B
    ⒅C和B进入通话
    ⒆若C是为了下车,则B端接听方按键“*#*”切断FXS通路,进入⑷--⑻



    此文由TCL通讯设备(惠州)有限公司提供

我对该产品/资料感兴趣 请安排负责人员与我联系
姓  名: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
*

用户类型:

行业用户 企业用户 代理集成商 其他 *

公司名称:

城  市:

手  机: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责任编辑:北极星 文章来源:全球IP通信联盟

VoIP|VoIP论坛|什么是VoIP|voip网络电话|voip电话|voip技术|voip网关|voip设备|免费voip|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VoIP|VoIP论坛|什么是VoIP|voip网络电话|voip电话|voip技术|voip网关|voip设备|免费voip| 发表评论: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全球IP通信联盟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 此文章读者还阅读以下文章
    ◆ 每周点击新闻排行
    ◆ 图片新闻
    更多>>
    ◆ 论坛精华帖
    进入论坛>>
    ◆ 精华博文
    进入博客>>
    Google Advertisement
    全球IP通信联盟,解放您的沟通,关注VoIP发展 www.microvoip.com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投稿中心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Copyright©2003-2008 全球IP通信联盟(原全球VoIP联盟)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82212911/12/13
    021-51701588/85/89/86
    沪ICP备05005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