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软件服务化”运营模式
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必然导致应用平台成为产业链主体各方争夺的焦点,谁要想取得产业链主动权就必须取得应用平台的控制权,随着手机终端的智能化和网络化,软件平台与应用服务的结合也将成为竞争的新焦点,未来移动互联网在数据、语音等方面的增值服务产业将更多需要以软件厂商与运营商的合作方式来实现。随着移动互联网领域各路新进入者在多方面展开较量,手机操作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都将成为竞争焦点。
目前手机的各种应用越来越多,为了实时响应市场,手机产业链的主体环节企业都开始纷纷搭建软件应用平台。6月24日诺基亚宣布消息,全资收购Symbian并将走向开源。Google联合34家企业组建了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开放联盟。与此同时,下游的应用提供商不再仅限于与运营商合作,而是向上游迁徙,甚至绕开移动运营商,与操作系统厂商进行合作。中研博峰(CRC)认为,未来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产业链合作模式中也将诞生出“软件+服务”联合模式。
目前网络服务中以微软和Google为成功代表,微软提出“S+S(Software + Services)”的战略来看,该战略发展的四大支柱是:体验(Experience)、交付(Delivery)、联盟(Federation)、聚合(Composition)。Google的Desktop和Amazon的AWS都是“软件+服务”的代表产品,无论是面向个人还是企业的服务,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由此,可以看出,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产品及服务模式发展过程中,软件服务化也将是一个趋势所向,以手机软件平台为核心的应用服务在产业中也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传统移动增值模式
在未来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在价值链中与运营商关系最为密切的利益相关者是客户、SP/CP、终端制造商、设备/软件提供商,SP/CP与运营商之间的竞合博弈关系仍将是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环节。在3G时代,应用与内容领域会是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焦点,移动运营商与SP/CP的竞合策略成败决定未来增值业务能否做大做强,关系着移动互联网能否繁荣。保证移动互联网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环境,能为价值链成员提供合理的盈利模式,是整个产业价值链竞合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移动运营商应发挥产业链上的主导地位,加大对产业链整合,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来开发更加丰富的应用服务,引入新的外力,才可谋求更有利的态势。运营商从原来的监管和规划转变成引导和支持,真正达到泛行业合作、清晰利益分配、及对参与合作的不同伙伴准确的价值定位,才能使移动互联网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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